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2015年度青海省省属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保障金缴纳情况公示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每个单位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全社会各用人单位都应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青财综字〔2016〕1045号)、《青海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办法》(青残联会发〔2017〕25号)有关精神,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各单位向属地地税机关自行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经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共有9家单位于2015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超过法定1. 残疾人联合会
黄南地税三项措施做好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
推进黄南州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 地方税务局
黄南地税系统扎实开展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河南县地税局: 在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 地方税务局
海西州残联系统开展形式多样“雷锋纪念日”系列活动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残疾人联合会
都兰县残联开展 “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为弘扬雷锋精神, 残疾人联合会
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突破亿元大关
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 地方税务局
玉树地税残保金征收实现开门红
截止8月16日,玉树州地税系统共组织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0. 地方税务局
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出台新规定
自7月1日起, 人民政府
玉树市地方税务局与州、市残联召开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 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