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宁市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西宁市洪明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韵家口村(宁互公路以西韵家口村集体土地)
投资总额:5300万元人民币;
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投资13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营运期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管网、化粪池、绿地、道路硬化等设施的建设。
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 量 | 备 注 |
一 | 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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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总占地面积 | m 2 | 870000 | 合130亩 |
1 | 停车场面积 | m 2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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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旧物资区面积 | m 2 | 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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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培训中心、配套设施 | m 2 |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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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区面积 | m 2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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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锅炉房占地面积 | m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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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建筑面积 | m 2 | 7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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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楼建筑面积 | m 2 | 500 | 3层钢筋混凝土 |
2 | 废旧物资区 | m 2 | 23000 | 1层钢架 |
3 | 培训中心 | m 3 | 260 | 3层钢筋混凝土 |
(三)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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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容积率 |
| 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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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密度 | %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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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化率 | %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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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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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投资 | 万元 | 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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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建设期为1年,本项目从2011年10月开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2012年3月开始正式施工,2013年4月底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达不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同时受施工期噪声影响,噪声强度昼夜噪声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因此建设项目的施工噪声将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扬尘对沿线周围敏感点有一定影响,特别是距施工点30m以内。因此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可以将影响减至最小。
3.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固废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工地建筑垃圾中的建筑材料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埋,或作为填充材料充填场地、便道、路堤等。
4.施工期交通影响
施工对当地交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土石方、石材等运输量较大,施工车辆增加。造成当地交通繁忙,给当地交通带来影响。
5.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湟水河。
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的结果表明,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其污染物排放量远低于排放标准,不会对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建设项目出入车辆,产生的污染物容易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7.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无毒性,可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生产废弃物:主要来源在分类打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物,如机械中的废机油、电子产品中的石棉渣属于危险废物,全部委托西宁市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处理。待西宁市“两废” 中心建成后,应委托“两废” 中心处理。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采用商品混凝土浆;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要加苫布覆盖,以防止建材扬尘;施工场地道路每日应定时洒水,在大风日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等措施。
以上措施均为建筑工地普遍采用的降尘措施,在经济上、技术上合理可行。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是最常见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手段,其方法包括:设计制造产生噪声较小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产品规定噪声限值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工操作方法,降低工艺噪声;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等。对具体应用的高噪声设备或设施,在安置使用时,可采用减振降噪或加装隔声罩等方法降低声源噪声;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是一种最常见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手段,它是以噪声敏感目标达标为目的,具体方法:采用声学控制措施或技术,对声源采用隔振、减振降噪或消声降噪措施,在声源和敏感目标间增设吸声、隔声措施等设施,也可以利用天然地形或建筑物(非敏感的)作声障遮挡。
建设项目采取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降噪措施,是目前建设工地普遍采用的的降噪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性,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均合理可行,符合防治噪声污染治理的一般原则。
3.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大部分回填,多余的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处置干净。
4.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沙塘川河;必须对污水排放管网、化粪池采取防渗漏措施。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少量生产废弃物。加强管理,合理处置。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危废均有固定去向,所以只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设施加以维护、保护、运营和管理,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总量建议指标:COD0.74 t/a、NH3-N0.07 t/a、SO20.0004t/a、NOX0.41t/a。
项目实际允许排放总量应与环保主管部门协商,申请西宁市总量调剂,以环保部门下达指标为准。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列入鼓励类目录产业“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内容。
拟建项目经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明显,该项目施工期间与运营期间不可避免的对周边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能够在施工期、运营期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所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三同时”,该项目产生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因子会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制之内。因此,只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该项目从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0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八、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宋工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71-6304973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