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铺筑和谐幸福路

07.11.2017  10:07

  青海新闻网讯 你或许还不知道,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有个和谐发展促进会。你可不要小看了它,这个促进会是由社会上有名望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宗教人士、离退休干部、老农代表等人士自愿联合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政府的“好帮手”,群众的“贴心人”,和谐发展促进会自成立以来,牢牢把握“保稳定、促和谐、保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团结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联系面广、资源丰富等优势,化解社会矛盾,帮扶困难群众,为构建“和谐化隆”“平安化隆”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从会长韩进录的讲述中我们得知,和谐发展促进会碰到的纠纷多数都是棘手的、不好解决的、问题复杂的事情,成功调处一起纠纷来回跑个十几趟是常事儿。今年3月,离异的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马某的父母对判决结果十分不满,他们索性将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送到法院不管不顾。韩进录得知此事时,法官们已经轮流照顾两个孩子一个多星期了。韩进录赶紧去找马某的父母解决这件事,谁知两位老人油盐不进,说啥也不把孙子领回来。讲道理、讲法律,一连几天韩进录不知跑了多少趟,慢慢的老两口的态度软了下来,也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赶紧到法院把两个孙子领回了家。

  “有些事其实都是小事,只要你耐心地讲道理,把当事人的心结打开了,矛盾纠纷就化解了。”韩进录说,既然是调解矛盾纠纷就不能怕麻烦,既然是和谐发展促进会的一员,就要有责任,有担当,为政府解难,给百姓帮忙。调查研究、思想说服、法治教育、座谈交流……6天没日没夜的奔波,东家进西家出被人们误解,对于促进会在成立之初成功调解解决的五村地界纠纷,韩进录至今记忆犹新。“看到村民们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心里也没啥委屈了。”韩进录说,这件事情一解决,他们听到的全是老百姓称赞的声音。

  记者了解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和谐发展促进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但也不是全部。近年来,和谐发展促进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各位会员充分发挥自身联系群众广、社会名望高的优势积极宣传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化隆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和谐发展促进会在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活动中,不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私人老板积极弘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广泛参与“学子圆梦”行动,全县25位民营企业家为291名贫困大学生捐资117万元,让他们圆了大学梦。

  化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钟世海介绍,和谐发展促进会自成立以来,成功化解了一批在全县影响大、化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践证明,一些成因复杂、关联度较高的矛盾纠纷,除进一步加大经济、行政、司法调解力度外,依靠社会有名望人士的力量参与化解,往往效果突出、事半功倍。特别是在处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与政府有对立情绪的矛盾纠纷时,往往能发挥稳定情绪、缓解矛盾、化解纠纷的重要作用,且较少留有“后遗症”,群众往往容易接受。

  据了解,和谐发展促进会目前已经成为化隆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个“品牌”。但更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化隆县面对相对复杂的社会发展环境,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中,确实想出和走出了一些符合化隆县实际情况的点子和路子。

  ——注重责任落实,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化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县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专项化解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综治暨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执行综治“一票否决制”和警示制度。

  ——注重健全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一名县领导联系一个乡镇、一所学校、一座寺院、一个企业、一个村(社区)、一名宗教教职人员,一名县领导包一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六联一包”工作机制,并要求对突出矛盾纠纷由县领导全程参与、亲自接访、亲自调查、亲自督办;建立“乡镇每周一排查、每周一研判,单位半月一排查、半月一研判,乡镇和单位每月一统计、每月一报告,县综治办每月一协调、每月一研判、每月一交办、每月一反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十个一”工作制度。对全县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采取“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定责任”的“五定”办法,限期化解。

  ——注重事前防范,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切实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奖励机制,加大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力度,制定应对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升级;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

  ——注重领导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同时,建立健全了乡镇、村(社区)信访代理员制度,在各乡镇建立民意会客室,实行民情沟通日,搭建信访工作受理平台,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注重基层基础,一线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平台,重点加强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建设和村综治维稳工作站、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建设,全县各类调解组织达408个。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相继组建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同时,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思想教育等手段,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注重民间参与,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创新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机制,探索第三方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注入新的活力。坚持政府主导、民间调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依法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有效预防精准扶贫工作引发矛盾纠纷,积极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免费为精准扶贫户办理公证业务。截至目前,已经对全县40个精准扶贫村现场免费公证,共受理精准扶贫公证事项2000多件,为精准扶贫户减免公证费用60多万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件,为农民工讨薪达111740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50万余元;针对项目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实际,一方面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了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逐步扭转了“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现象。

  ——注重工作延伸,妥善化解外地纠纷。随着化隆“拉面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外出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多,因民族习惯、生活习俗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化隆籍务工人员与当地人员以及其它务工人员之间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对此,化隆县在全国65个大中城市设立了驻外办事机构,成立了30个临时党支部、34个农民工工会和拉面协会及63个“拉面经济”经纪人组织,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为从事“拉面经济”的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对突出矛盾纠纷及时派出工作组协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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