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起西宁市城西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明确八大禁燃区域

11.01.2019  21:42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城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发出通告,自1月9日起,西宁市城西全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明确规定了禁燃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管理区;供油、供气、供电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城市大型综合商业体、地下商业街区、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聚集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及周边;墓地、陵园、山林、风景名胜区、水库、水源涵养地、草原、公园、绿地等重点防火区;应对污染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应急预案规定的区域;四横三纵沿街两侧居民楼院、商铺等区域,新宁广场、唐道637、力盟商业步行街3个商圈。

  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布两部举报电话:0971-6127110、6112345。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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