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镇体系初步形成

17.12.2016  20:03

12月14日,记者从全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截至2015年底,我省城镇化率达到50.23%,形成了以西宁市为中心,小城市和州府县城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城市体系,构建了与“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总体布局相适应的“四区两带”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全省城镇体系初步形成。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0363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79.7%,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城市管理逐步完善,城镇面貌焕然一新,空间得到拓展,承载能力逐步增强,有力拉动了全省经济增长,增加了城市就业,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累计完成市政公用设施投资354亿元,全省城镇建成区面积由310.02平方公里扩展到510.65平方公里,累计承接33.36万农牧民进城落户。全面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及老旧城区基础设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水平不断提升。全省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0.63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48平方米,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2%,污水处理率达到59.98%,建成区绿化率达到28.22%。

以《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青海省城乡一体化规划》等区域性规划为引领,完成了省内所有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颁布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出台了规划修改和实施评估等管理规章,建立了规划督察员和违法违规处分等监督制度。全省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5%,州府和县城所在地达65%,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经基本做到建设项目全覆盖,城市设计工作全力推进,确保了项目布局合理和城市功能完善。

同时,设市城市和大部分县城成立了独立的城市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执法专业队伍。西宁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城管体制改革,管理事权下放各区,改革初见成效。大力推动城镇管理向细节化、标准化发展,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街景整治,扬尘烟尘污染治理、改造城市绿化、规范广告牌匾、提升夜景效果、协调城市风貌、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