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10.01.2018  15:30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青海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通知指出,严禁中小学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中小学与校外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或为其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实施有偿补课零容忍制度。

  通知强调,对发现并经核实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撤销荣誉称号,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有偿补课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吊销教师资格或行政撤职、开除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