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局“点赞” 一面锦旗的故事

26.10.2018  12:02







        2018年10月25日,申请执行人康某某及其家人再次来到甘德县人民法院,送上一面书写有“秉公执法”的锦旗,高度赞扬甘德县法院执行人员高效执行办案,感谢该院执行法官韩占贤及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为其将执行案款执行到位。

        2018年甘德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康某某和被执行人次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是从2018年5月起,每月25日被执行人次某向申请人康某某支付30000元,直至还清123100元的欠款为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次某并未及时履行义务。

        2018年6月26日,申请执行人康某某第一次申请执行5月至6月的60000元欠款,甘德法院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次某联系,被执行人次某表示没有偿还能力,无法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经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次某表示愿意偿还,但因自己经济困难,请求法院给自己一个月的还款时间,2018年7月25日被执行人次某亲自将60000元的现金送至法院,甘德法院执行法官亲自将执行案款送至申请人手中,(2018)青2623执13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结案。

        同年9月27日申请执行人康某某二次申请执行7月、8月、9月剩下的63100元欠款,甘德法院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次某联系,将相关法律进行释明告知,若不及时给付执行案款,甘德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并进行司法拘留,同时将其拉入失信人员黑名单,被执行人次某迫于压力表示近期将剩余的63100元欠款送至法院,10月17日被执行人次某将63100元欠款送至甘德法院,(2018)青2623执17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也圆满结案。

      本案在立案后,执行法官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康某某后,与申请执行人康某某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后,给予被执行人次某还款期限,被执行人期限届满后主动将执行款两次送至甘德法院,两起执行案件都圆满结案,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让申请人康某某及家属看到了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力和决心,特送一面锦旗为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