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家事审判改革凸显成效

12.02.2018  11:13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在互助县人民法院召开的2017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互助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1216件,其中调解671件,经调解撤诉376件,调解、撤诉率为86%。该院自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家事审判改革取得了新成效。

  据了解,互助县人民法院自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以来,确立了“以家为本、情感修复、多元化解”的工作理念,以民一庭、台子法庭、双树法庭为内部试点部门,组建了家事审判专业法官和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心理辅导师的家事审判大团队。制定和完善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心理疏导制、多元调解、聘任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参与调解等多项制度,同时结合互助县是农区又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在审判方式、工作机制、庭审程序、审判队伍建设、家事审判法庭设置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

  自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案件质效提高明显。2016年上半年共审结家事案件622件,其中调解321件,经调解撤诉163件,调解、撤诉率为78%;2016年下半年该院共审结家事案件626件,其中调解292件,经调解撤诉210件,调解、撤诉率为80%;2017年互助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1216件,其中调解671件,经调解撤诉376件,调解、撤诉率为86%。家事纠纷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从2014年的27天,下降至2017年的21天,办案周期逐年缩短,效率不断提高,大量的家事案件通过家事诉讼程序审理,明确了责任,也促进了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