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在城东法院召开

05.02.2018  16:22













        2月1日上午,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暨15家成员单位首次联席会议在城东区法院召开。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许永达、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星月、省综治办、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妇联等15家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城东区委副书记刘东辉及15家成员单位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中级法院、城东区、互助县、共和县法院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星月专委主持。

        城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城东区副书记刘东辉代表区委做了发言。与会人员观看了我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宣传片,我院与互助法院、共和法院汇报了试点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在15家成员单位首次联席座谈会上,省综治办、区司法局、公安、妇联等单位畅谈试点改革后的变化及成效,同时也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星月专委指出,自2016年6月1日,最高法院部署在全国部分中、基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省互助县法院、共和县法院、城东区法院作为我省农区、城区、牧区代表开展试点工作,对家事纠纷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建立了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团队,探索实行财产申报、人身安全保护令、婚姻冷静期、离婚证明书、家事调查(调解)员、回访、心理咨询等家事审判新机制,在保护妇女、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并就如何避免激化家庭矛盾,保障妇女老人权益,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方面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确保家事审判改革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组织保障,着力推动家事审判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最后,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许永达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三家试点法院工作情况及初步取得的成效,强调了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推进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求试点法院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与联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统筹调配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方资源,发挥整体合力,共同推进我省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继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视频会上提出探索家事审判特别程序,以推动家事程序法的制定。要求试点法院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程序、庭审方式改革等,为我省家事审判改革积累经验。三是继续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要求试点法院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实际,研究探索符合我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并希望三家试点法院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坚持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坚持走创新道路,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一体整合,初步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家事审判新方式和工作新机制,为下半年全省法院试点工作的推开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与会人员在城东区法院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了该院智能导诉机器人、家事审判法庭、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儿童娱乐室、亲子观察室、单面镜室及家事文化长廊等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