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聘用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

31.07.2018  14:52







        7月30日,互助县法院举行调解员聘任仪式,向2名退休老法官颁发调解员聘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星全鸿、杨占菊以及民事审判团队法官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副院长杨占菊主持。

        会上,聘任的调解员作表态发言,他们承诺会凭借自身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本着合法、合理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协商、互相谅解、自觉让步、自愿达成协议的基础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力求“息诉止争”。

        副院长星全鸿对聘用的调解员提出四点要希望,一是要开好头,当好矛盾化解的引导者;二是要携起手,当好化解矛盾的参与者;三是要尽好责,当好矛盾纠纷的化解者;四是迈开步,当好法院大调解工作的推动者。

        副院长杨占菊在总结发言时要求各业务庭室与两名调解员做好协调工作,并对两名调解员做出希望寄语,希望调解员结合自身优势,发挥余热,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平安互助”、“和谐互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有效解决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全面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当事人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需求,互助县法院将有丰富办案经验且热爱审判事业的退休老法官吸纳返聘为法院特邀调解员。通过借助老法官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调解能力参与立案调解、诉前调解,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审判质效。

        互助县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互助县人民法院聘用调解员工作方案》,明确了调解员的选任、任期,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管理及待遇,职业规范等。调解员主要对家事案件、法律关系较简明的各类合同案件、小额诉讼案件及适宜速裁的其他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