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总结会议在共和县人民法院成功召开

14.08.2018  19:21










        8月9日,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星月、民一庭庭长祁得春、海南中院副院长诺日坚赞、海东中院副院长赵华清、互助法院院长韩如龙、副院长杨占菊、西宁中院副院长黄正涛、城东区法院院长刘平、新闻媒体等一行共计50余人莅临共和县人民法院参加了由省高院组织召开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议。

        首先,共和县法院院长李悍民做了简短的热情洋溢的致辞,民庭庭长苏林介绍了共和县法院改革成果经验以及存在问题。共和法院自2016年开展家事审判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省高院和州中院的悉心指导下,立足自身审判工作实际,从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牧区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出发,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民族地区特色家事审判改革措施,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6月至今,共受理家事案件811件,结案576件,结案率71.02%,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占总民商事案件2853件的28.43%。在审结的576件家事案件中,判决132件,占22.91%;调撤444件,占77.08%。

        一是成立了由共和县法院院长担任组长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家事案件的范围确定为3类16个案由,严格家事审判工作流程。同时联合县政法委、公安、司法、民政、妇联、团委、教育、工会等部门成立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领导小组,为全力解决家事纠纷提供了保障。二是于  2017年初成立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切实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建立家事案件调查制度。委托选聘的社区、村社家事调查员与法官助理开展家事调查工作;建立巡回审判机制,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服务;推行婚姻冷静期制度;设立财产申报制度;向当事人发出离婚证明书等。三是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调解资源,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四是在家事审判场所建设中,我们注重以体现藏区特色为主元素,融入中华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法院亲和力。五是加强团队建设。确保审判质效。六是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氛围。

        共和县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缺乏外聘调解员的管理及激励机制;二是家事案件事实认定困难,没有具体规定规范;三是反家庭暴力工作开展不够顺畅;四是家事审判团队法官稀缺,人员不固定。五是家事审判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更适应牧区的家事审判方式。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有效开展;配置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培训等方面。

        随后,城东区法院和互助县法院也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各自的改革成果经验以及存在问题。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共和县法院的家事审判法庭、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儿童娱乐室、亲子观察室、单面镜室、反家庭暴力庇护室及法庭外文化长廊等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星月专委向参会人员传达了最高法院云南昆明片会以及全国家事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精神,对试点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探索出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予以了充分背定并结合最高法院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要求,对继续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完善齐抓共管的长效机例,争取多部门配合、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不断健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社会参与家事审判的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分析家事纠纷特点和家事审判规律,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完善符合家事审判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为我省法院全面铺开家事审判改革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经验成果。三要统筹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加强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四要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创新特色家事审判服务,丰富家事审判改革内涵,打造具有特色的家事审判新亮点,营造人人自觉维护家庭稳定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