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拘留“老赖” 彰显司法权威

16.07.2019  10:40




        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之际,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强制措施,乌兰县法院对两名“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石某某、刘某某分别系一起健康权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经乌兰县法院主持调解后,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债权人遂向乌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乌兰县法院立案受理后,向石某某、刘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要求其申报财产。但石某某、刘某某接到上述法律文书后,没有申报财产。经执行法官多次催促后仍无动于衷,也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至此,执行法官依据民诉法关于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该两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执行强制措施。

乌兰县法院多渠道曝光“老赖”
    近日,乌兰县法院结合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