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中院举办全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

04.04.2019  01:31




        为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州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部署和要求,深入理解和掌握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内容,进一步提升全州法院专项斗争工作能力,确保办案质效,3月28日,黄南中院举办了全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中院刑庭全体干警、四县基层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近3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由中院张同生副院长授课,内容包括如何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政策、“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如何准确掌握黑恶势力认定标准,并结合当前全州法院已受理的4起涉恶案件,重点讲解了涉黑涉恶案件基础性罪名以及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斗争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专项斗争是当前全州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

        培训最后,张同生副院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斗争重要性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委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沟通配合,提前介入及时跟进,对证据欠缺、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积极协商处理,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及时请示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协调解决。三是专案专办,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院领导要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既不能畸重,也不能降格,做到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健全机制,台账清晰,已受理涉恶案件的法院要做到一案一台账,尚未受理涉黑恶案件的法院要做到专项斗争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学习、有总结。六是加强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确保审判各个环节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