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还贷有望逐月划扣还贷

23.09.2014  11:05

  记者日前从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系统目前正在测试中,西宁地区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还贷有望逐月划扣还贷。

  “公积金逐月还贷”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贷款无逾期的职工,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与管理中心签订还贷委托协议,在协议执行期间由管理中心逐月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上月缴交金额,划入职工的还款代扣账户用于抵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悉,我国其他省份已有“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因牵扯到系统的研发,暂未开通。目前系统正在测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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