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监督 提高审理质效
5月9日下午,青海省高院副院长范明志一行四人莅临民和县法院调研指导审判监督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党组成员、副院长卜作民、王真以及审监庭、刑庭、民二庭庭长参加了调研座谈。
会上,县法院院长徐德林汇报了近几年来民和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审判监督工作打算。明确了下一步审判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再审“重在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科学定位,全面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推动审判监督科学发展。县院其他参会人员围绕司法改革背景下审判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针对性研讨发言。
听取汇报后,范明志副院长对民和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审监工作对依法纠错、判后答疑、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研讨会上与会法官们提出的问题契合当前审判监督工作实际,非常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并对与会人员提出在审判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一一解答,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工作建议。范明志院长对下一步审判监督工作指出,一、当前在司法体制改革下,基层法院审判监督职能发生很大的变化,要进一步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研;二、审判监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监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要不断通过司法改革来理顺审判监督的工作职能定位与功能发挥;三、案件启动再审程序要依法,尤其是错案认证要慎重;四、审判监督的核心是监督,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下,要加强对个案和法官的监督,推动审判责任制落实,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五、重视审判监督工作带给法院审判工作的推动和好处。希望基层法院深度思考、学习借鉴、多做创新,使审判监督工作做得更好。
徐德林院长表示,省法院领导莅临民和法院调研、指导审判监督工作,充分体现出上级领导对民和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带来有力支持。我们要将上级法院的工作指导作为今后改进审判监督工作的动力和方向,认真思考,深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在务实作风的基础上,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民和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