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语言文字工作通过国字验收

01.05.2018  09:22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部门了解到,2018年 4月 15日至18日,以省语工处张永胜处长为组长的评估督导组,对化隆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授予化隆县“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称号。

  近年来,化隆县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真正把提高居民讲普通话、用规范汉字、创文明城市作为促进化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民生工程列入了各行各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设立宣传栏,并将讲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纳入行业规范要求,让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自觉。通过党政机关抓管理、中小学校抓基础、新闻媒体抓示范、公共行业抓服务等措施,使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道路。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营造了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