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准则为教师职业行为立新规

25.02.2019  13:41

  日前,国家印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我省下发切实提升全省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的通知,强调结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打开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清单,其中,对高校教师职业行为提出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牟取私利。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明确,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牟取私利。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不得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情况细化准则内容,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利用各种有效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准则内涵和要求,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学实践,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增强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纳入教师培训,让全省所有教师都能够在思想上熟知准则内涵精神,在行动上严格对标准则规范,时刻警醒牢记准则要求。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学习,确保每一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准则、敬准则。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

  查处有违师德行为,各地各校要按照准则及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处理办法要求,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决不姑息。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莫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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