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法院:抓好农忙好机会精准执行效果好

20.08.2019  11:31




        8月正值枸杞采摘时节,不少在都兰县因从事枸杞种植而引发的涉土地承包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多种类型案件的被执行人都会再次返回都兰务农。都兰县法院执行局紧抓枸杞采摘的时机,对那些外省籍在都兰从事枸杞种植的被执行人进行重点执行,效果明显。

        作为众多宁夏籍被执行人之一毛某多年前就在都兰承包土地种植枸杞,2016年因种植需要与王某签订了《打井安装合同》,按照协议王某为毛某打井两口,毛某却未履行39250元的劳务费。王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2018年11月19日都兰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毛某给付原告王某39250元劳务费,并承担诉讼费500元。2019年5月2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案件的干警为此前往宁夏查人找物,将其名下一套位于中宁县的商品楼进行了冻结,但是被执行人却未查找到。转眼到了枸杞采摘的时节,执行干警们知道前往诺木洪查找毛某的好时机到了,于是干警们选择在一个周六的上午查找被执行人毛某。果然被执行人毛某已潜回都兰且由于周末放松了警惕出现在枸杞地里。经一番批评教育,被执行人毛某深知无法逃避债务,当即进行了案款的筹措,执行干警在枸杞地头全额拿到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都兰县既是人口大县,也是枸杞产业大县,因枸杞种植引发的案件占比不小,通常此类案件因被执行人非长期居住本县为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每到枸杞采摘收获季节,也是执行人员最忙的时候。每年这个时候,执行局干警就要和时间“赛跑”,全体执行人员将会对所有案子进行排查,将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而未执结的案子列为重点排查对象,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执行力度,促使一批久拖不执的案子取得重大突破。8月1日至8月19日,都兰县法院执结相关案件12件,其中执行完毕9件,达成和解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