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28.08.2019  14:10










        2019年8月27日,化隆县人民法院抽调50余名干警、10辆警车前往巴燕镇中拉杆村,对一起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相邻权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冶某买与被执行人冶某布均为化隆县巴燕镇中拉杆村一社村民。申请执行人冶某买与被执行人冶某布相邻而居并东西相邻,共同使用门前同一个巷道通行。被执行人冶某布居住在该巷道东头,申请执行人冶某买住在西头。

      2017年,被执行人冶某布在申请执行人冶某买的家门前自建一堵石墙,石墙上方又建砖墙,申请执行人冶某买多次与被执行人冶某布协商未果。同年12月,申请执行人冶某买向化隆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化隆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冶某布拆除堵在申请执行人冶某买门前的石墙、土堆,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后由于被执行人冶某布拒不履行判决生效后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冶某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冶某布无视生效法律文书,在其原来的砖墙的高度上又砌高一米,彻底将申请执行人冶黑买的通行道路堵死。在执行期间,鉴于被执行人冶某布年事已高且与申请执行人冶某买有亲属关系,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化隆法院执行干警与乡镇干部及中拉杆村村两委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冶某布家中做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在当天的执行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乡镇干部、村委会代表及媒体记者的监督下,法院执行干警一方面测量砖墙及通道距离,察看砖墙前后有无阻碍,准备拆除砖墙,另一方面又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讲解法律并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冶某布也同意拆除砖墙并配合法院执行。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拆除工作,石墙、砖墙、土堆得以拆除,对拆除的砖块及土堆进行了清理。最后法院执行干警又再次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告知其及家人不要再做出妨害申请执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