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法院首次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

27.03.2019  23:10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深入推进班玛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升班玛县法院干警专项斗争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3月27日,班玛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南加在培训班上传达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围绕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题讲座。授课中,他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惩处恶势力犯罪法律认定、依法惩处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依法打击非法房贷讨债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保护伞”、依法处置涉案财产等注意的问题,适用法律的标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

        副院长南加指出,加强法院内部扫黑除恶知识培训,旨在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专项斗争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做到与全省全州同步,为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提前介入,准确审理做好充分准备。他还强调,要严肃工作纪律,每月向县委政法委扫黑除恶办公室统计上报相关报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