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率先在全州推进县镇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

28.08.2018  12:03

  青海新闻网讯 为持续深入推进乡镇纪委“三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度整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力量,全面构建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格局,乌兰县率先在全州推进县镇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实现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县纪委监委集中公办。

  统一集中管理。县纪委监委对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四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统一调配到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组织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编制职数、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福利待遇仍按原标准执行。

  统一管理方式。县纪委监委设立乡镇纪监综合室,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乡镇纪监综合室集中办公,服从县纪委监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与县纪委监委原有人员在管理上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开展工作、统一业务培训。

  统筹安排工作。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县纪委监委集中统一办公后,要统筹安排落实好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要完成县纪委监委安排的其他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全年约四分之三的时间在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约四分之一的时间到本镇开展监督工作,具体时间调配由县纪委监委统筹安排。

  统一完成任务。在县纪委监委主要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其中查办的案件由县纪委审理部门审理。在镇纪委主要完成监督检查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决定、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