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会议召开
胡维忠首先对前一阶段评奖准备工作做了肯定,并就做好初评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把握一个正确导向。 就是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研究导向。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对于违背和歪曲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果,坚决剔除,绝不手软。要充分发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价体系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学术导向作用,引导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宣传研究阐释,加强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顺利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目标服务。
二是坚持两个标准。 就是要坚持质量标准和纪律标准。在评选中要以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为衡量标准,拿出权威的学术标尺,严把成果质量关,注重从选题的前瞻性和可行性、观点的创新性和针对性、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去评判、来把关。严格遵守评选纪律是所有参与评选组织工作的同志必须坚守的红线和底线,希望各位评委和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来约束行为,坚守道德底线,坚持职业操守,严格评审纪律。
三是坚持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要站在促进学科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突出优势、拓展领域、补齐短板、完善体系,加快建设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学术话语体系。以评奖为契机,重视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重视对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重视促进涉民族优势重点特色学科、重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使这些学科研究成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突破点,还要重视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促进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有利于推动青海改革发展稳定。必须坚持“三兼顾、三为主”的学术研究原则,通过评奖,遴选一批具有鲜明中国气派、西部风格、青海特色的精品力作,引领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从青海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挖掘新内容、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更好地总结青海经验、发出青海声音、讲好青海故事。有利于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要充分发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价体系的人才激励作用,通过开展社科评奖,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有深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社科理论研究者,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推动形成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体系。
来源:青海省社科联网站,20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