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对口支援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情况汇报

08.05.2014  18:16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刘山青 (2011年9月22日)
  在收获的金秋时节,国土资源部对口援青座谈会在西宁召开,这充分体现了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对青海藏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的关怀和支持。在此,我代表青海国土资源系统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青海藏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一年多来,在国土资源部的关心帮助下,在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援青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下面就有关情况做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青海藏区基本情况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与西藏基本相似,高寒缺氧,气候干燥,有些地区的生存环境与西藏相比更加恶劣。全省总面积72.2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62.67万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6.98%。青海藏区包括海北、黄南、海南、果洛、玉树5个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藏区土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5%;全省藏族人口137.5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4.44%;藏区面积和藏族人口规模仅次于西藏。青海藏区地广人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不足3人;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其中玉树、果洛两州海拔多在4000米以上。青海藏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及水源涵养区,是我国重要的高原生态屏障,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资源132种,有59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排在全国前十位,27种排在前三位,11种盐类和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排在全国第一位,其中钾盐、镁盐、锂矿、芒硝、石棉等矿产在全国同类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中占绝对优势。
  建国以来,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藏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特别是在维护“三江源”生态环境,确保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自然条件严酷,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贫困面广、量大、程度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与西部其他省区相比差距较大,自我发展能力差。青海藏区共有州、县级国土资源局39个,绝大多数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单位无办公用房,采取租、借场所方式办公,玉树、果洛部分县级国土资源局因经费困难甚至未解决冬季取暖问题,藏区州、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足500人,加之教育培训渠道少,经费严重不足等原因,土地、矿产等专业技术人员仅有58人,专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部分县级局甚至没有土地、矿产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同时,藏区国土面积大,地形复杂,巡查任务繁重,车辆损耗高,行政运行成本大,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工作用车普遍老化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资金匮乏,基础网络尚未建立,这不仅与国土资源管理各项要求不相适应,也严重影响了藏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援青工作成效显著
  2008年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国土资源部从战略高度和大局出发,结合青海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实施了一大批重点项目。
  (一)地勘项目倾斜,地质勘查取得一批重要成果。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青海省政府联合召开“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工作会议”,形成青藏专项(青海片区)总体部署方案及九个整装勘查方案,正式提出“358地质勘查工程”,明确了2008年至2015年青海地质工作目标,国家、省和社会资金计划8年投入56亿元开展地质找矿工作。我省以实施“青藏专项”为契机,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整装勘查,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十一五”累计完成1∶5万地质矿产调查10.09万平方公里;提交了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三、四井田等20处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新发现木里煤田阿仓河南煤矿等17处矿产地;首次成功钻获“可燃冰”实物样品,使我国成为陆域上第三个发现“可燃冰”的国家。首次在青海东部地区发现富硒土壤资源;初步探明格尔木、德令哈山前倾斜平原埋藏有调蓄能力极强的巨型地下水库;一批重要矿产勘查取得重大进展,累计新增资源储量:煤炭9.5亿吨,铁矿石2亿吨,铜42万吨,铅锌477万吨,金162吨,银2891吨。
  (二)重点支持各项规划编制工作,为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依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已正式报部,进入审批程序;玉树一州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部的组织下,通过部土地勘测规划院和江西、甘肃、成都及我省国土规划院的协同努力,已全面完成编制,规划成果已进入审批程序;各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有序推进,可望今年全部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为全省未来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青海省“十二五”地质勘查规划》已批准实施,《青海藏区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已通过省部联合审查,《青海省煤炭地质勘查规划》已编制完成,各州(地、市)及重点县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进入成果审查阶段。各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具体项目、投资规模和实施时间,提出了保障措施,为项目的具体实施提供了依据。
  (三)进一步缩短审批周期,提高用地保障程度,切实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建设。为支持青海藏区加快发展,部加快在青海落地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及时完成了西格二线电气化项目、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涩宁兰天然气管道复线、330千伏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用地预审,为项目及时核准落地提供了保障。同时,为保障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用地,部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下达上给予青海倾斜政策,2009年和2010年分别追加指标1.4万亩和1万亩。为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2010年批准我省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地区,并下达周转指标1000亩,切实保障了藏区发展用地需求。
  (四)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倾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新进展。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青海历史上投资最大的土地整理项目——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整理国家重大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为我省东部地区的发展注入了巨大动力。2009—2010年间我省共实施国家项目10个,总投资3.84亿元,建设规模12.57万亩,可新增耕地1.18万亩。湟水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作为“十二五”国家重点实施的土地整理重大项目。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青海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全面完成,为推进园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园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分配我省特大型地质灾害专项资金1054万元,国家财政补助资金4200万;2011年,国家分配我省特大型地质灾害专项资金3137万元。二是支持缺水地区找水勘查。柴达木盆地重点地区1∶5万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预计总经费9200万元。2010年投资1800万元,开展宗加—诺木洪地区、那棱郭勒河地区、乌兰、格尔木地区的
  1∶5万水文地质调查,2011年投入2000万元,拟开展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喀克吐蒙克幅、哈拉湖幅)、青藏高原重点地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都兰县、天峻县)和青海省重点城市(格尔木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项目。三是支持、帮助青海高原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及世界地质公园申报。2010年底,国家下达格尔木昆仑山、贵德、互助北山、久治年保玉则四个国家级地质公园保护性经费1590万元。四个地质公园的保护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实施。昆仑山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的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11年国家下达3个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补助资金608万元。四是加强藏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底国家下达3个项目,补助资金1.25亿元。各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审查,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青海东部湟水流域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经开始施工。2011年国家下达3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补助资金4500万元。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青海加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两个有关支持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文件出台后,国土资源部对此高度重视,在深入青海藏区实地调研的基础上,2010年9月在国家机关中率先出台支持加快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措施。从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土地整治和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加快建设,支持青海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差别化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国土资源对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服务能力。
  (七)积极协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部有关司和办公厅的大力协调下,2011年4月8日,青海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共同组织并成功召开了“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招商引资座谈会”,邀请了省内外37家大型企业,成功推介了18个招商引资勘查项目。全力支持“青洽会”的召开,2010年、2011年分别由总规划师胡存智、环境司副司长陶庆法为部代表,参加“青洽会”的各项活动,有力的支持了青海国土资源招商引资工作。2011年3月,青海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向李克强副总理上报专报,提出进一步加大对青海省的地勘投入,形成大兵团作战、大规模投入的格局,将青海省建成我国的矿产资源接续地。该专报得到了克强副总理的肯定,并同意了加大中央资金投入的规模,为青海地质找矿打开了新局面。2011年计划资金20.17亿元,目前全省共落实地勘项目408个,其中安排中小比例尺基础及矿调项目34项,资金2.92亿元。
  (八)鼓励矿山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提高藏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2011年6月,在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完成了《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规划大纲》,并经部审查通过,柴达木盆地盐湖矿产资源开发被列为国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同时国家将从资金上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给予支持。该基地的建设,将为我省有色金属共伴生矿的综合开发利用,提供示范,有利于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最大化,有利于青海藏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综合利用。
  (九)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省域间国土资源系统对口帮扶。在部人事司的大力帮助和协调下,在各兄弟省市的积极支持下,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已选派6名处级干部到国土资源部挂职锻炼,30名基层国土资源干部到山东、广东、北京等先进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挂职锻炼。在部人事司的积极协调以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帮助下,我省分两批共60名国土资源领导前往江苏、浙江省进行了培训,增长了见识,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水平。
  (十)加大对青海藏区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在“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支持青海藏区信息化建设,部规划司和信息中心对青海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建设进行了评估,本着积极扶持和帮助,在立项上给予积极指导,2011年部对青海藏区信息化建设给予了政策倾斜,加大了投入力度和技术指导,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实现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
  (十一)全力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玉树强烈地震发生后,部党组高度重视,徐绍史部长、汪民副部长多次带队深入灾区第一线进行慰问、调查,及时掌握具体情况,在各方面给予指导帮助,出台了支持玉树建设国土资源特殊支持政策。胡存智总规划师深入灾区第一线,帮助制定恢复重建中土地补偿、登记的相关政策。国家测绘局第一时间完成了大比例尺航空影像图,供指挥部决策使用。在恢复重建中,部在第一时间组织规划编制力量完成了《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并指导完成了《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和《青海玉树“4•14”地震灾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恢复重建选址评估报告》编制任务,为恢复重建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下一步对口援助青海藏区的建议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国土资源系统对口支援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以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良好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受到了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赞扬,得到了全省各族人民的热烈欢迎,这些丰硕的成果和令人瞩目的成绩,离不开国土资源部的关心和鼎力帮助,离不开兄弟省市的无私支援,这使我们深受感动。青海藏区的各项发展还需要国土资源部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还需要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为推进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为受援方,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协调、做好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我们也希望国土资源部和各兄弟省市,在以下几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和帮助:
  (一)形成共识,及时评估,全面推进对口支援工作。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特殊政策的出台,凝聚着部省各级领导、同志们的心血和智慧,充分体现了国土资源部对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支持政策已实施了一年,部内和省厅均出台了执行政策的分工安排,明确了责任,建议及时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进一步明确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措施能得以贯彻落实。同时根据本次会议精神,会后形成一个对口支援文件,明确对口支援目标,确定对口支援年度计划,全面推进对青援助工作,切实落实支援青海藏区各项支持政策。
  (二)加快优秀队伍引进,推进青海地质找矿步伐。青海省地勘队伍人员少,装备、技术力量严重不足,仅凭自身力量难以形成大规模投入、大兵团作战的新局面,难以实现快找矿、找大矿的目标。为此,建议国土资源部帮助青海加快引进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兄弟省区的地勘队伍,共同参与我省地质勘查工作,特别是鼓励承担国家大调查和青藏专项等基础性调查工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大兵团作战态势,实现快找矿、找大矿的目标,使青海省成为国家矿产资源接续基地,推进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加大基础业务工作投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青海藏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农村牧区土地登记、地质资料的管护和开发利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严重滞后,制约了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进程。恳请部和对口援助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大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力度,支持对口援助的州、县国土资源局,顺利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农村牧区土地登记以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国土资源业务网络基础、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帮助指导完成国土资源各业务系统的整合集成,逐步建立和使用行政审批系统,使“一张图”管理落到实处,推进青海藏区数字国土资源管理建设。
  (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援助,逐步改善办公和出行条件。通过设计、资金上给予帮助支援,支持对口援助的州、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场所建设,逐步改善国土资源部门的办公条件;制定车辆对口援助计划,逐步改善并基本满足藏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同时,建议国土资源部能以项目形式,加大对天峻县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培训,形成干部挂职锻炼长效机制。对口援助的省厅安排合适的岗位,每年接受5名州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和10名基层干部,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挂职锻炼和岗位培训,每年派出3—5名专业技术人员赴对口援助州县国土资源部门,开展为期15天的业务指导工作。逐步将藏区国土资源干部赴对口支援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挂职,以及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藏区指导业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六)加大科技支持水平,为加快地质找矿提供有力支撑。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青海国土资源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藏区地学科技创新,帮助协调全国重点院校及科研机构,针对青藏高原地质找矿重大疑难问题共同提出课题进行研究解决,并在科研经费上给予倾斜,实现地质科研重大突破,为加快实现“358”找矿目标奠定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