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峻“4+2+1”发展集体经济

05.11.2018  11:12

  青海新闻网讯 天峻县以市场为导向,从各村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鼓励和引导各村利用产业资金,以“4+2+1”等多种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

  “4”即:集体股份分红型。经村民集体协商,将部分集体资产和产业扶持资金量化为集体股权,以资产股权为纽带,通过集体资产入股企业、合作社经营,按股分红,增加集体收入。村集体发展畜牧业企业、创立牧业专业合作社,兴办养殖型、加工增值型等各类经济实体,通过经营收益、入股分红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拥有旅游优势或潜力的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增加村集体收入。村集体在城镇街道、人口集聚区或工业集中区异地购置商品房、写字楼、门面房等经营性固定资产,通过异地置业,增加集体收入。村集体购买牛、羊,由牧户包产养殖,于年底取得收益。

  “2”即:开展服务创收型。鼓励村集体领办各类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合作组织,为牧民提供物资供应、产品购销、技术指导、监测防疫等服务;兴办机械服务公司、劳动力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服务和金融、保险、广电、通信等代理服务;建立畜牧产品销售电商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1”即:联企兴村“1+1”行动。各乡镇积极与结对企业做好对接工作,以村为单位,与结对企业研究签订《村集体经济收入基本增收保障协议》,研究制定《联企兴村“1+1”行动规划( 2018-2020)》,按照结对帮扶期间村集体年收入不少于5万元的标准,按照10%的年收益比例为结对村在企业中设立村集体经济发展股金,以年度为单位,于年度首季度向结对村兑现股金分红。在此基础上,各结对村可采取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入企扩充股金的形式,将村级产业发展资金注入企业与企业设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股金合并使用,以10%的年收益比例按年度兑现股金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