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赴海北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

30.05.2018  17:52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5月22日至23日,省安全监管局按照提高监管效率、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执法检查质量和实效的原则,由郭显世副局长率队赴海北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应急预案演练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对祁连山铜矿、海鑫矿业有限公司松树南沟金矿、江源水电站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海北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认真贯彻省安委办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责任明确,防控措施到位。但个别企业仍然存在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不规范、未开展风险分级管控、未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汛期应急演练部署不到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不规范等14项隐患。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要求, 一是 州、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汛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 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汛情、险情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防汛专项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 针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企业要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制度,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四是 海鑫矿业有限公司松树南沟金矿高陡边坡已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线监测系统未安装完成前不得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