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参加《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

14.06.2017  11:52







    近日,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在《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省高级法院参加省司法厅主办的以“推动全面普法、服务‘四个转变’”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省高级法院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以陈列法治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在宣传《条例》的内容的同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以及其他相关婚姻家庭类法律宣传资料50余册。为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咨询需求,特安排一名法官参加宣传,现场为有需求的群众释难解惑,对他们提出的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咨询做了细致和耐心的解答,获得了咨询群众的好评。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谁评查”和“谁主管谁普法谁负责”的双普法责任制,深化了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普法、全民普法的理解和认识,扩大了《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条例》的宣传活动贴近广大群众最迫切和关心的法律需求,也为他们奉上了一份法治文化大餐,此次活动切实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