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法院召开诉调对接香日德片区分会暨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04.06.2018  01:30










        5月31日,都兰县人民法院在香日德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都兰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香日德片区分会暨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都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尖措、立案庭庭长王海泉、香日德法庭庭长王岑森、香日德镇党组副书记陈恒及各村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成员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法院办公室文秘彭措才仁宣读了《都兰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海泉作“感党恩、知荣辱、明法度”为题的报告,同时就诉调对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问题进行讲授;香日德法庭庭长王岑森就“新形势下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作了专题培训。尖措副院长就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提出六点意见:一、更新理念,在调解多元化意识上实现“对接”。“民事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法院作为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充分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要求,我们将运用法治思维,从社会视角来理解多元  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和创新调解方式、丰富调解手段,推进调解与诉讼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健全制度,做到在纠纷解决程序上的“对接”。将以基层调解委员会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系网络,形成司法、行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分工负责、相互协作、互相配合的大调解格局。在构建大调解格局中,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的纠纷要按要求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都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香日德人民政府备案,以便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三、加大指导,在基层人民调解效力上实现“对接”。优先聘用有基层调解经验,责任心强、调解经验丰富,有较高威望的群众为人民调解员,以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庭审旁听、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及调查笔录样本等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方法技巧及调解能力,提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一线调处纠纷的成功率、正确率。定期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所调处的纠纷进行评议,对调解文书的制作、法律条款的适用进行点评,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四、相互配合,在纠纷解决的全过程中进行“对接”。都兰法院将与香日德镇人民政府在诉前、诉中以及执行等各环节都进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力争案结事了。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确认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符合有效要件的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继而以调解协议的内容为依据做出裁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确保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处理的纠纷能案结事了。五、强力推进“诉调对接”,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力量。“诉调对接”是充分发挥法庭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整合法庭、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量,将诉讼与人民调解有机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全社会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充分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纠纷,有效整合力量,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综合运用,使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断健全。六、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作用,构建“基层暖心屋”。人民法院将促进诉调服务向基层延伸,强化诉调对接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在基层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缓解办案压力。设立巡回法庭或诉调工作站,积极开展法官联村工作,依托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室和村(居)委会等场所,在各乡镇设立法官服务联系点,指定联系人,张贴法官联系牌,发放便民联系卡,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将便民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 

        会后,党组成员、香日德法庭庭长王岑森与香日德镇人民政府、香日德司法所等相关单位签订了《都兰县人民法院推广枫桥经验香日德片区合作实施方案备忘录》,并举行都兰法院香日德片区“诉调对接工作站”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