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两次分家产 法官调解化干戈

08.06.2018  21:34







        近日,一起几经周折的分家析产纠纷,在湟中法院多巴法庭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圆满结案。

        原告张某某与第一被告赵某某为母子关系,二被告为夫妻关系。二被告婚后便与原告共同居住生活,家庭共有财产宅院土木结构北房6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二被告与原告生活不和、发生矛盾。2009年2月,原告张某某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家析产,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将宅院的土木结构北房6间,靠西的房屋3间归原告居住,其余3间归二被告居住。

        2017年3月,原、被告将该宅院的土木结构的北房6间拆除后又在该宅院和该宅院外侧南面修建了砖混结构的楼房,上下二层共计600平方米。双方因分割新建房屋发生纠纷,2018年5月,母亲张某某再次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双方系亲属关系,且已经因分家析产打过官司,鉴于此,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方案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做工作,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通过讲亲情、法律,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最终,双方达成了房屋分割协议,且在调解当天履行完毕。

        承办法官通过本案的审理,深深地体会到家庭矛盾的处理比起其它矛盾的处理更加费时、费力。法院能对某一纠纷做出定论,却无法保证消除当事人的心结。本案中,母子俩个性极强、信任缺失、沟通不畅、言语失和,是他们矛盾长期难消的根结。希望他们能通过此案的调解,打开心结,回归亲情,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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