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对话:今后省城公共临时停车场如何建

29.09.2015  11:26
  对话人物:西宁市运管处副处长王明磊
  对话记者:郑思哲
  记者:《办法》实施后,主管部门还会是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和西宁市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中心吗?
  王明磊:《办法》实施后,公共临时停车场的管理部门或许有所变动。目前,西宁市停车场办公室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一个协调组织。该组织由交通局牵头,涉及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及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停车办主要在停车场统一标准、规范上起到宏观管理作用。
  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中心是去年4月成立、市政府批示的国有化公司,主要承担路内道路公共临时停车点的经营管理。
  记者:《办法》实施以后,市交通局将负责哪些工作?
  王明磊:《办法》实施以后,市交通局的定位是公共临时停车场的建设管理部门。交通局具体将负责道路停车场、道路公共临时停车场建设、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收费的系统建设。
  按照《办法》的内容,各个区政府城管局将建立经营机构,市交通局将按照统一标准,负责地面硬化,泊位线施划、标志牌建设、信息收费计费系统的建设,建设完成后交给各个区城管局经营管理。各个区设立的停车管理机构将负责招聘收费员,实行员工制。但具体的运作方式还没定。
  此外,公共临时停车场的建设标准正在抓紧制定中,包括建设规范,如何施划线,设置标志牌,门禁系统设立等。
  记者:到底该如何理解公共临时停车场的范围?目前西宁市属于公共临时停车场的有哪些?
  王明磊:按照《办法》内的解释,公共临时停车场指城市道路中心至建筑物外墙范围内的城市公共空间,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按照这种解释,目前西宁市的公共临时停车场一类是路内道路上的,一类是人行道上的。
  记者:先前对于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有“红线”一说,《办法》实施以后还会存在吗?
  王明磊:《办法》实施以后,退红线的概念就没有了。因为对于公共临时停车场的解释已经很明确,范围扩展至建筑物外墙了。从道路中心一直到道路两侧,人行道范围延伸到建筑物外墙。也就是说,以道路中心为分界点,道路两侧包括道路路边,一直到人行道上的建筑外墙这一段范围都属于公共临时停车场,将来要纳入统一建设管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五四大街华联超市前人行道上的停车场未来也将被纳入《办法》的管理范畴。
  记者:公共临时停车场的清理整顿将从什么时候开始?整顿包括哪些内容?
  王明磊:清理整顿将于《办法》实施后同步开展。在此之前包括对标准的制定,对停车场位置的规划,这些都将由市规划局拿出方案后,交通部门根据规划来实施建设。此外,整顿当中将在每个区选一条街道作试点,逐步在全市推广。
  整顿将首先取消、取缔市、区两级停车场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之后将对没有手续、管理不明确的“黑停车场”予以取缔。
  这两项工作结束后,将由规划部门根据要求,在适合设置、能够设置的地点设立公共临时停车场。规划完毕后,经过审核后将由交通部门负责建设。建设完成后,交由城管部门经营。
  记者:今后西宁市公共临时停车场将如何建设?
  王明磊:《办法》实施以后,公共临时停车场将不再由相关部门审批,而作为政府公共资源,规划完建设,建设完投入使用,其主要目的就是方便老百姓。
  而将来各个区公共临时停车场的管理单位将以招聘或者劳务购买的方式,对收费员采取员工制管理。
  记者:《办法》实行后如何避免乱收费的现象?
  王明磊:未来公共临时停车场将实行统一收费,智能化计时收费的方法,尽量减少现金结算,杜绝收费员乱收费或者违规收费。
  此外,目前一些设立门禁的独立停车场将来也要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形成停车资源信息共享,建立静态交通,将社会泊位的供给需求、使用状况也纳入智能化信息建设,并对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