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入选全国民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19.12.2017  18:30

12月12日,国家民委确定22个城市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在省民宗委的积极申报和努力争取下,我省西宁市入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近年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全省各地以“示范城市”建设为目标,立足实际,突出特色,不断丰富工作载体和手段,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作为省会城市,西宁市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隐患排查、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了温暖可依靠的“娘家”。西宁市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始终把帮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促进各族群众在宁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在服务管理中上下联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联动、社会通力合作”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劳动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统一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在工作内容上突出“全、实、细、深”,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社区工作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了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涉及少数民族群众人口信息服务管理、多平台协调服务、多渠道帮扶救助、权益保障及民生改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民族工作创新服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及强化监督检查等多项机制得到拓展延伸,完善了社区民族工作信息化网络,以增强“归属感”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获得感”。
      下一步,西宁市将发挥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工作总目标,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不断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和措施,丰富和拓展城市民族工作新内容,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民族流动人员进得来、融得进、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