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新一轮就业政策助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07.07.2014  10:20
核心提示:   记者从省人社厅上半年重点工作通气会上了解到,我省实施新一轮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将为大中专毕业生架起就业的桥梁。  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总量达2.1万人,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在去年一

   记者从省人社厅上半年重点工作通气会上了解到,我省实施新一轮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将为大中专毕业生架起就业的桥梁。

  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总量达2.1万人,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在去年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再从八个方面推出了16项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多渠道就业、引导高校生面向基层就业、扶持高校生自主创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援助。

  从2014年起,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范围,给予每人一次性求职补贴900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两年、其实际缴费70%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在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和招聘中带头招录高校残疾毕业生。

  为规避用人单位歧视性招聘行为,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从2014年起,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工作。

  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双管齐下”,推动创新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机制。自2014年起,省直属各高校要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建立健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的联动机制,听取行业主管部门、经济部门、就业部门以及有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促进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信委(国资委)、教育、人社等部门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建立岗位需求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制定行业岗位标准,促进高校依据市场需求完善专业培养课程。(作者:莫青 张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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