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证志愿者来青派遣座谈会在西宁召开

15.07.2017  08:53
    7月5日,山东省公证员志愿者服务青海派遣座谈会在西宁召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伯林出席并讲话。会上,安排部署了公证志愿者服务青海活动,宣读了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迟丽华的讲话,公证员志愿者、服务地司法局、公证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两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人、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及青海省各市、州司法局局长参加会议。
  迟丽华指出,山东省司法厅党组高度重视两省公证业务战略合作,省协会优中选优,确定7 名优秀公证员作为首批法律服务志愿者,赴青海7个州(市)公证处,开展为期30天的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标志着两省在公证法律服务的合作之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要求法律服务志愿者要珍惜机会,加强学习交流;要尊重本地的风俗习惯,培养建立起与青海人民群众朴素、深厚的感情;要加强自我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通过这次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两省公证行业的合作交流会更加密切深入,共同全面发展、互利共赢。
  刘伯林指出,两省公证《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一年来,青海公证工作得到山东省司法厅和公证协会大力支持,这次选派7名公证员来我省开展志愿服务,是推动公证行业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习总书记视察青海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保护生态优先理念的重大举措,对加强两省间的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公证志愿者服务模式是全国首例,双方的合作必将推动两省公证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对推进青海的政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刘伯林强调,青海是民族聚集地,公证志愿者要尽快了解服务地的民族、风俗、习惯、政策;要注意民族政策上的特殊性,谨言慎行。同时,要发挥业务优势,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程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公证质量、公证人员综合培训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刘伯林要求各市州司法行政部门要全力抓好这项工作。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力度,合理安排公证志愿者在本州各县轮流服务工作,重点加强1人处、无人处及新执业公证员业务指导。二要明确任务,加强配合。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时介绍当地的公证情况、存在的短板,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为志愿者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努力解决公证志愿者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发现公证志愿者好的经验和做法,注意树立典型,着力加强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志愿者服务成果。四要向党委政府及时汇报,反映山东公证同行支援青海的良好形象,与律师的“1+1”要形成相得益彰的良好氛围。
  会后,山东省公证管理处、公证协会负责人在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相关领导陪同下赴玉树州调研山东帮扶玉树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