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 专业基本能力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2016  22:02

各处室、各单位:

现将《青海省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

专业基本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根据三基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测试目的

通过测试,检验扶贫开发工作人员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情况,加强基本能力建设,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为提高基本能力素质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在省“三基”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的领导下,局加强“三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试工作;局“三基”办负责测制定测试方案、下发测试通知、制定题库、命题、试卷保管、组织实施测试、评卷、汇总、反馈成绩、上报相关情况等具体工作,同时为各市(州)“三基”办和扶贫开发局提供试卷;考场巡视由马丰胜局长、盛宗毅副局长、李玉勋副巡视员组成,监考由张维义、马晓锋负责。

同时成立测评小组。

组    长:盛宗毅  省扶贫开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玉勋  省扶贫开发局副巡视员

成    员:张大俊  省扶贫开发局机关纪委副书记(副处级)

                徐    盛  省扶贫开发局机关党委副调研员

                韩    枫  省扶贫开发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主任科员

职    责:主要负责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事宜。

三、任务分工

(一)准备阶段

1、局“三基”办根据各处室、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每一位干部所处岗位,并编制人员信息表,做到不遗漏。制定《青海省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试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省直机关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试的通知》,并报省委“三基”办,经审核同意后下发(韩枫、张子鹏负责,6月25日前)。

2、完成专业测试题库的建立、编制测试试题、印制测试试卷、妥善保管试卷(密封后存于局机要室),为市(州)“三基”办和扶贫开发局提供试卷(李玉勋、张子鹏、张金焰负责,6月25日前)。统计汇总上报测试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张子鹏负责,6月30日前)。

3、选定测试地点、布置考场。考场要求:测试地点定在西宁市熠鑫酒店(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252号-2号城东区政府西侧)一楼大会议室。考点悬挂“青海省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试考点”横幅,张贴《考场规则》《应考人员违纪处分规定》《考场示意图》。考场25名或30名考生,设2名监考人员,考场外配流动巡考。考场内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考号按蛇形排列。考场前设置物品存放处并张贴标识,考场入口处要标明考场号和参考人员名单(李玉勋、王正华负责,7月5日前)。

4、预算测试费用,经研究后拨付(马宇文、农海燕负责,7月8日前)。

5、参训人员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训练大纲(试行)》、专业基本能力培训内容、《培训教材》、题库等材料进一步加强自学,为测评工作打好基础(各处室各单位负责)。

(二)测试阶段

省直机关扶贫开发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试时间拟定于7月9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进行。

1、向省委“三基”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报备测试时间、地点(张子鹏负责,测试前2天)。

2、考前对考场进行检查(盛宗毅、李玉勋、王正华负责,测试前1天)。

3、将试卷从局机要室运抵考点(仁青、张金焰、张子鹏负责,测试当天上午8时前)。

4、检查试卷密封情况,组织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明确测试相关事宜(盛宗毅、李玉勋负责,测试当天上午8时15分前)。

5、对考场进行巡视(马丰胜、盛宗毅、李玉勋负责,并由李玉勋邀请省委“三基”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领导参加)。

6、测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收回试卷,对试卷进行装订,将试卷运至局机关机要室保存(李玉勋、张维义、马晓锋、王正华、仁青、张子鹏、张金焰负责,测试当天12时前)。

(三)阅卷、评价、汇总、反馈成绩

1、组织相关人员在机关二楼会议室进行封闭阅卷(李玉勋、刘元明、张维义、马晓锋、王正华负责,7月10日至11日),对试卷改阅情况进行核查(盛宗毅负责,与阅卷同步进行)。

2、对测试成绩进行汇总、反馈(韩枫、张子鹏负责,7月12日前)。

3、按照相同程序组织补考人员进行测试(局“三基”办负责,适时进行)。

4、试卷及相关资料存档(局“三基”办负责)。

(四)测评工作总结

测试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测试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委“三基”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局“三基”办负责,测评工作结束后及时跟进)。

四、相关要求

局“三基”办做好测试工作任务分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做到步骤不能少、标准不能降、时间不能拖,确保测评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效。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测评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积极配合局“三基”办做好专业基本能力题库的制定,人员训练和参考等工作。办公室提供测试中运送试卷机要通信车(青A61287),并对测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教育中心配合局“三基”办选定、布置考场。机关财务室与局“三基”办根据测评情况,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测试考场租赁设置、监考巡考费、阅卷费、复习题和试卷印刷费、准考证制作费等。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测评工作的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依据训练大纲抓紧学习,积极主动参与测评工作,努力提高扶贫开发岗位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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