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认真学习贯彻全省统战部长民宗委主任(局长)会议精神

12.04.2018  12:28

全省统战部长民宗委主任(局长)会议召开后,海南州各级统战民宗部门及时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提出具体贯彻措施。

在更高起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覆盖面由家庭、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寺院、军营、市场,拓展到景区、网络等领域,促进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族文化等深度融合。研究出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提升专项考核评选奖励办法》,实施动态管理,探索建立退出机制。适时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首届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验收命名一批创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力争到2019年贵德、兴海、同德三县纳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行列。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借助中央和省内外媒体力量,加大创建工作对外宣传力度,宣传推介典型经验和做法。
      用更新举措有效推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持续强化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教育,选派宗教界代表人士到省佛学院和州僧人培训中心等接受教育。狠抓宗教寺院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准确掌握寺院动态。加强寺院“寺规僧约”执行情况跟踪问效,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创新开展“活佛高僧发挥作用,服务群众与党同行”活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精准扶贫、精神扶贫等民生工程。建立完善寺院民主监督评议委员会,有效提高寺院内部事务公开度和透明度。完善《海南州流散僧尼管理办法》,有效解决流散僧尼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做好宗教团体换届筹备工作,充实加强“两协”工作力量。加强指导共管、协管寺院整改提高考核验收工作,逐步实现动态调整。深入开展“五好”和谐寺院和“三好”僧人评选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入寺规范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寺院定员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宗教事务信息化管理项目,实现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