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 省环保厅建立两部门征管协作机制确保环保税顺利开征

31.10.2017  09:07

  建立两部门征管协作机制既是做好当前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迫切之需、创新之举,也是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建立税务和环保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的重要抓手。青海省地税局与省环保厅经充分协商,于10月19日签订了两部门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明确了税务、环保部门合作的六大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了当前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关键事项。1、指导全省完成环境保护税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移交工作;2、联合发布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3、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数据进行实时交换;4、建立税源数据库,完成征管信息系统测试准备工作;5、共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6、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工作事项。特别对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交换和传递内容、交换周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协作机制还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制定、问题解决、成果共享、对外宣传、工作保障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处理方法,确保两部门高效合作,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

  两部门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的签订,将进一步规范部门合作方式、提升部门合作效能,加快青海省企业转型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推进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