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柴达木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五矿柴达木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五矿地产(西宁)开发有限公司
西宁润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项目建设用地位于西宁市海湖新区,北起文景街、南至五四西路、东至文景街、西至文汇路,文博路从2块用地之间穿过。
总 投 资: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
建筑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53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1832.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73576.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255.56平方米。项目由东、西两个地块组成。
项目东地块共建设9栋住宅楼以及生活水箱间及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配电室、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 文化活动站、垃圾收集站等配套设施。
项目西地块共建设4栋住宅楼和沿街商业、酒店、合院式办公楼、5栋写字楼、2栋公寓以及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配电室、垃圾收集站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共设3425个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268个;地下停车位3157个。项目住宅楼共设置898户,公寓楼共设置200套,能满足3807人入住。项目冬季采暖设置3个独立的地下锅炉房(东侧地块设置一个锅炉房,拟安装2台8.4MW燃气锅炉;西侧地块设置一个锅炉房,拟安装1台4.2MW燃气锅炉,商业用房设置一个锅炉房,拟安装一台1.4MW燃气锅炉)。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周边区域200m范围内由于受施工噪声影响,声环境质量达不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建设区周边2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是周围居民住宅区、学校、机关单位等。
根据预测结果,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夜间明显大于昼间,施工噪声影响随敏感点的距离增加而减小,土石方阶段、结构阶段影响最大,装修阶段影响相对较小。
施工噪声是暂时的,但由于施工期较长、噪声源大,因此它对环境影响较大,是居民投诉较多的环境问题之一。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集中在项目区域北侧、南侧,其中受影响较大的是北侧文汇小学、文华家园、山水佳苑,因此在施工期必须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的一般原则、防治噪声污染的基本方法,建设项目施工噪声可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⑴建设项目靠边界的施工场地,使用全封闭技术以及新型隔音围护,在有环境敏感点的施工边界,尽量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限制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地避免夜间施工。
⑵为取得项目周边居民及各单位的谅解和合作,施工单位应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将施工方案通知他们,同时,施工单位应努力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⑶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地作业量或作业内容。对于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及制作,可以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此外,木材、钢筋及其它金属材料的加工等,也可以实现非现场作业。
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因建设项目敏感目标集中在施工场地的周边,可将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置于场地中央,如混凝土泵车应放置于在建建筑物内侧施工,利用建筑物阻隔和噪声的随距离衰减特性来减小噪声污染。
⑸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结构阶段混凝土泵、振捣棒可采用吸音布设置临时隔音棚。
⑹施工单位应科学组织施工方案,合理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并使设备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以尽量降低设备噪声源强,要注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
⑺加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带。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支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等作业,这些噪声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声的强度非常大,在夜间作业噪声又显得尤为突出,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昼间可以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中午避免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
⑻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减少人为噪声,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建筑材料轻拿轻放,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工地扬尘是施工期最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源,针对扬尘的来源,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其中对控制扬尘污染的措施应主要包括:
⑴根据《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城市建成区各类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做到“五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施工工地路面100%硬化,拆迁工程100%洒水,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密闭运输、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或遮盖。
⑵土方工程包括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作业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⑶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
⑷施工过程中拆除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⑸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⑹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送往指定的倾倒地点。
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保洁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配有保洁员,专门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驶离建筑工地的车辆轮胎必须在保洁区经过清洗,以避免工地泥浆带入城市道路环境。对工地周围的道路应保持清洁,若发生建材或泥浆洒落、带泥车辆影响路面整洁,工程施工单位有责任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清扫。
可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⑻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次。
⑼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约占场地扬尘总量的60%以上,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50m范围内。
⑽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⑾禁止焚烧各类废物;施工营地不得使用原煤、重油等作为取暖及食堂能源,建议使用液化气或醇基燃料。
以上措施均为建筑工地普遍采用的降尘措施,在经济上、技术上合理可行。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基础开挖时会产生泥浆水,水量主要由地下水水位高低决定,泥浆水含有大量的SS,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地表水域,将造成城市污水管网的堵塞和受纳水体污染的影响。
施工基础开挖时,大雨冲刷地面浮尘,亦将产生泥浆水。建设项目土石方阶段将在6—8月份进行,此时间段已进入西宁市的雨季,降雨产生的泥浆水将直接进入开挖的基础内,如出现大雨、暴雨等极端情况,应在基础内沉淀澄清后通过水泵排出,不得将泥浆水直接外排。
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施工污水,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为SS,可直接用于施工降尘水。若外排则必须经过工地设置的废水沉淀池。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产生于施工营地,总排水量为8640m³。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NH3-N等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 mg/L、42 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基础开挖及地下车库开挖预计将产生12.2万m³弃方,弃方随挖随运,不在场地堆存,全部运至刘家寨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建设过程约产生2.6万t建筑垃圾,其中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27t,施工期总排放量为81t,生活垃圾以专门的容器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锅炉烟气
建设项目运营后居民住宅,商铺和办公配套设施等冬季采暖采取集中供暖的方式,建设项目运营后全年共计消耗天然气627.46万m3,产生烟气量为8031.5万标立方米。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相对于整个居住小区来说,由于使用天然气,其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因此而产生明显变化。
⑵餐厨油烟
①酒店餐厅油烟
本项目西侧地块建设一栋17层的酒店,酒店餐厅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
酒店餐厅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附表中推荐的餐厅耗能指标为2003MJ/人•a,天然气热值37MJ/m³,餐厅天然气耗量约为2.7万m³。酒店餐厅炉灶产生的烟气最终与油烟混合后经排油烟排气筒排出。
②幼儿园食堂油烟
本项目东地块沿街商业用房设置一个幼儿园,幼儿园总人数约90人。
食堂共安装灶头2个,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属于小型食堂。油烟产生浓度为5.3mg/m3,年产生量为0.0096t/a,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幼儿园食堂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应大于60%。当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为60%时,则幼儿园食堂后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约1.6 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
⑶机动车尾气
项目建成后共设置3425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268个,地下停车位3157个。汽车尾气以CO、THC为主,产生CO 13.09t/a、THC 1.65t/a、NOX 1.53t/a。车库设置独立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自然补风或机械送风),汽车尾气从地下停车库的排风系统送出,按换气标准为6次/h,换气量大于72×104m3/h。在保证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地下停车场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
参考《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技术研究》(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当换风次数6次/h以上时,如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保持10m间距,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可使环境敏感目标处CO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2.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居民住宅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约为45.44万m3,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 ,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75mg/l、53mg/l,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经污水管网汇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湟水河。
2.2.3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生活水泵房、电梯间、地下车库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机动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噪声。
⑴针对锅炉房噪声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项目冬季采暖设置3个独立的地下锅炉房(东侧地块设置一个锅炉房,拟安装2台8.4MW燃气锅炉;西侧地块设置一个锅炉房,拟安装1台4.2MW燃气锅炉,商业用房设置一个锅炉房,拟安装一台1.4MW燃气锅炉)。锅炉房内应合理布局,锅炉燃烧机头(噪声源强最大)加装隔声、消音装置。
②锅炉主体及其辅助设施如水泵、风机系统、供暖管路等应采取严格的减振、隔振措施。设备的共振频率的高低与它本身的质量大小成反比,减振常采用增加设备质量来降低共振频率,通常是将设备安装在预制混凝土基座上,大质量的混凝土基座有益于设备的稳定性;利用隔振元件和挠性接头使振动发声的机械设备与基础等结构物隔离开,一般情况下选择橡胶减震器或橡胶减振垫可以满足要求。
③锅炉房及采暖泵房必须安装双层隔音门,对锅炉房内墙墙体做吸声处理,墙体隔间填加高效吸音棉增强降噪效果,吸音棉用双层衬布包裹。墙面层采用多微孔铝合金吸音体装饰层面,该层面阻燃、坚固、美观,耐用。
④锅炉烟囱高度、直径、变径等需严格按照《锅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避免因设计不规范而产生的气流噪声。必要时锅炉烟囱应加装消音器。
⑤换热机组产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转中产生的流体动力性噪声、泵机与电动机的本机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泵机运行时所产生的振动。应采用低噪声换热机,泵组电机安装可移动式消音罩,对电机噪声进行有效屏蔽。
⑵针对二次加压泵房噪声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中相关要求,二次加压泵房必须位于空地地下,避免直接位于建筑结构内,可减轻结构传声的影响。
②加压水泵亦采用将设备安装在预制混凝土基座上进行减振,利用隔振元件和挠性接头使振动发声的机械设备与基础等结构物隔离开,选择橡胶减震器或橡胶减振垫进行隔振。
③隔绝振动传递的来源,既在声源和管道之间加设软连接,以弹性连接代替刚性连接。对于泵房的管道主要采取橡胶补偿软连接,即在水泵的进出口、穿墙处采用可曲挠单球或双球合成橡胶接头。
④降低管道表面的声辐射,通常采用的是管道包扎的方法,即在管道外包扎阻尼材料,可以显著地降低管道噪声辐射。
⑤由于管道安装的过程中必须以吊架、支架的形式与墙体连接,为了避免振动传递到墙体,一般采用钢弹簧隔振器的形式。管道穿墙时管道振动的能量相当一部分传递给了建筑结构,所以管道穿墙时管道应与墙体脱开或加橡胶减震垫。
⑥建设单位为控制噪声在水泵外围加隔音罩,罩内加排风机作为强制通风,同时加装进、排气消音器。针对隔声,安装吸隔声于一体的特制隔声箱。该隔声箱具备可拆卸、易组装、隔声量高等特点。考虑到水泵散热量大,对隔声箱内采用循环排风方法。
⑵其它设备间如通风设施、电梯等在设计中应考虑平面布置的合理性,避开敏感的房间,机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振措施,机械设备间墙体做吸声处理。
电梯的噪音传播方式主要是以振动型为主,是通过固体传播。在设计时,将电梯的位置布局在附属功能空间(如厨房、储藏室等)旁,同时配置噪音较低的电梯可达到最佳效果。
室内的废污水下水管采用成本较高的噪音低的螺旋管作为废污水下水管。
⑶产生噪声的设备如水泵、风机系统等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施,定期检修各类机械设备,发生故障的设备应及时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停车场的进出口应与敏感建筑物保持10m以上的距离;进出口宜采用高阻尼材质减速板;机动车辆噪声,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禁止鸣号、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2.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置3个垃圾中转站,排放量为20.1t/d,每日清运1次,可满足需要。根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中的要求,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⑴项目垃圾中转站与相邻建筑间的距离必须≥8米。垃圾中转站外型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设备力求先进。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
⑵住宅楼各单元、商业铺面、酒店、幼儿园等处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箱应密闭、防雨、耐老化、防腐、阻燃、外体干净;分类收集容器有明显分类标识。
⑶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制度,可减少收集过程中垃圾的暴露时间和垃圾的散落,有利于收集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⑷生活垃圾定期由物业保洁人员集中收集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每日清运1次,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应对垃圾收集箱及时进行消毒杀虫,避免气味散发和蚊蝇滋生。
⑸生活、商业垃圾均为普通固体废弃物,非危险废弃物,但也应进行分类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⑹商业铺面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酒店、幼儿园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应交由青海洁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⑺垃圾中转站设计规模和作业能力必须满足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要求,并且预留出改造扩容的空间和条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放。严禁在垃圾中转站周围人工分选垃圾或露天堆放垃圾,垃圾装车完毕后应立即清扫中转站,保证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属允许类。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要求,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5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7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归建红
E - mail: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