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局长赵念农在开发区强调:“绿色税种”助推企业绿色发展

26.12.2017  01:11

12月22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念农在开发区地税局调研环保税工作时强调:环境保护税是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的首个“绿色税种”,顺利推行环保费改税对治污减排、环保降耗意义重大,环境保护税开征在即,军号已吹,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地税、企业、环保部门的三方沟通,以充分的准备迎接实践的检验,通过实战去验证,进而去完善;二是细化环境保护税开征的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征管要顺畅、服务要通畅、开征要平稳;三是在与纳税人、环保部门达成较高工作默契的同时,厘清三方工作界限和责任,既要狠抓征管又不能越俎代庖,既要摸清税源又不能越权;四是要在征收工作中开展税费比对,注意异常,探索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式。

赵念农局长强调,今后几年税制改革的重点在地税,大家都很辛苦,但要珍惜这个改革的年代。环境保护税作为“绿色税种”,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理念、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目的是通过税收调节的杠杆作用,使污染得到控制,税负得以减轻,助推企业绿色发展。

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 税企共议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征收的排污费将改征环境保护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厅协同配合,精心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2017年1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确定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