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政府购买殡葬公共服务工作

12.05.2015  15:23
核心提示: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我省殡葬改革,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省殡葬改革各项任务和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我省殡葬改革,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省殡葬改革各项任务和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争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建有城乡公益性公墓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要大力,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拓展政府购买殡葬公共服务的范围;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殡葬服务市场行业准入和执业资格制度,推行殡葬服务合同规范化,规范服务单位的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数量,非节地生态的新建公墓一律不予审批,现有公墓应当逐步改(扩)建为生态公墓,打造一批绿色、节地、人文的生态公墓。

  《实施意见》强调指出,各地要注意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推行火葬;鼓励、支持城乡居民采取骨灰存放、树葬、深埋、壁葬及骨灰撒散等绿色节地葬法,推动绿色殡葬。

  《实施意见》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对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发展改革等13个部门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适时制定《青海省殡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