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水塔”四措并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图)
人民网西宁5月23日电 (王柯岚)治青理政,水为大政。本网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治理新思路,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自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来,青海省不断健全符合青海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持续深化水资源管理考核。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不断提高、河湖水质持续改善,水资源管工作成效明显。
发挥“指挥棒”作用 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青海省加强组织领导,以“双组长制”建强河(湖)长制工作“指挥部”,省委书记、省长、三位副省长分别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省级责任河长,省到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全部建立,5925名各级河长上岗履职。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在项目审批、地下水保护、污水处理、数据统计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省级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严格考核问责,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纳入市(州)、县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市(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和现场抽查检查,注重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注重顶层设计 坚持依法管水
青海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站在“红线”管理的战略高度相继出台、颁布了《青海省“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青海省“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等一系列方案。
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细化分解指标,严格考核奖惩,扎扎实实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和河长制体系全面建立。
优化水资源配置 坚持创新机制
青海省通过持续加强用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坚持强化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里有效率;大力加强水资源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三个具体方法创新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落实“放、管、服”要求,整合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对不符合水资源管理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许可。全面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将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县级以上行政区,实现了双控指标全覆盖。
保护和开发并重 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切实加强全省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严防水源地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用水安全。全省大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湿地开发保护,建立完善水资源保护机制。
据统计,2017年青海省用水总量25.65亿立方米(不含再生水0.1784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91.6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7.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5.4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5.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96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