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制定《青海省政协界别联合调研工作办法(试行)》

11.10.2019  16:20

  为发挥政协组织的界别作用和优势,规范和加强青海省政协界别联合调研工作,近日,省政协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政协界别联合调研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界别联合调研是发挥政协智力密集、旁通各界、体察民情、联系面广的独特优势,实现履职成果转化,推动双向发力,促进全省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派、界别之间合作共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办法》明确,界别联合调研要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省委以及省政协党组对加强界别协商的部署要求,突出界别优势和特色,紧扣省委省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某一领域和行业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研究分析问题,形成调研成果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贯彻执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难点问题,新青海建设中的重点问题等开展调研。界别联合调研原则上一年安排2-3次。《办法》从精准选题、制定方案、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调研、达成共识、形成报告等方面明确了调研程序和每一个程序的具体内容,充分体现了政协工作从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两方面双向发力的要求。(莫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