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人民政府残工委召开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专题工作会议

23.08.2019  13:3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金》第三十条、《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8月21日下午,乐都区人民政府残工委组织全区用人单位召开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题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由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近70人参加,会议由残联副理事长马成义主持,残工委副主任、残联理事长周尚俊同志做了讲话。会议宣读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意见》并对2017年度残疾人保障金年审和缴纳情况作了通报,重点强调了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未缴纳保障金的惩罚措施。

区残工委副主任在讲话中对2017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并对2018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残工委副主任强调,全省按比例就业和保障金征缴工作要进一步聚焦聚力抓就业,创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氛围;要进一步精准服务抓年审,实现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就业双赢的局面;要进一步动员社会抓宣传,奋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残疾人就业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攻坚克难抓突破,带动全社会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要进一步严格自律抓作风,切实加大就业年审的廉政风险防控。之后,税务局征税员杨柳同志宣讲了有关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方面的政策法规。

最后,区残工委副主任指出乐都区要紧紧围绕残疾人全面小康奋斗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全力帮助残疾人致富奔小康。他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努力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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