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第二号)

15.08.2019  09:12

  根据2019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残疾人工作责任情况;二是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三是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保障、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情况;四是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规定,为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广大群众于8月2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电话(传真):0971-84595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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