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一优两高新局面】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族群众幸福感倍增

27.01.2019  09:02

  青海新闻网讯 打开2018年人社工作成绩单,一组组民生数据有力又实在、一项项民生政策及时又暖心、一次次改革扎实又有序、一张张笑脸幸福又真实。就业创业稳中有进;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稳居全国前列;人才活力持续增强;收入分配不断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人社扶贫成效明显……在这份成绩单中,全省人社系统高质量提交了答卷,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就业创业稳中有进: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

  各级人社部门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全方位开展大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氛围,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制定出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进一步解决了就业政策不系统、碎片化的问题,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日臻完善。

  突出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采取政策引领、专项培训、就业见习、基层服务项目、困难学生帮扶等系列措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补贴资金9908万元,惠及1082家企业、23.69万职工,完成了248人的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任务,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大型就业招聘活动522场次,有效促进了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梯级推进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建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直接扶持2035人创业,带动就业6210人。2018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3万人次,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9.46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的较低水平,稳住了就业基本盘,为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社保体系不断健全:多项社保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

  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制度,筹资标准由人均680元提高到776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77种病种实现按病种付费;在全省范围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体经办,实现了省内外住院费用异地实时结算。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3.18亿元。启动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持续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

  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争取中央调剂金2.3亿元;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内待遇平稳衔接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运行;出台了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工作方案,投资运营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全面取消了手工报盘、手工办理、现金业务,组织开展了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追回基金331.54万元,查处少报漏报保险费91.38万元。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建成全省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库,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收入分配秩序不断规范:有效发挥收入分配激励导向作用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稳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调整提高了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全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现全覆盖。

  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奖发放方式,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坚决禁止擅自发放津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健全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启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效发挥了收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人才活力持续增强:首届“青海学者”评选出炉

  主动服务人才强省战略发展需要,突出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设计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顶层政策框架,启动了首届“青海学者”选拔工作,省内5名高层次顶尖人才被省政府授予“青海学者”称号,667名高层次人才及29个创新创业团队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省人社厅被授予首届青海人才工作“伯乐奖”。

  深入开展人才智力援青工作,依托万名专家基层服务行、博士后科技服务团(青海行)等活动,先后有98名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青开展技术帮扶。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有13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奖项,29人获得“青海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实施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专家组织、示范推广等项目35项,出国(境)培训团组42个,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人才活力。

  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及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等系列政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人员安置、岗位设置等重点工作有序进行。

  年内完成公务员考录141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3995人,军转计划安置125人、自主择业659人。组织开展了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个人评选、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选推荐、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等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累计清欠农民工工资2.9亿元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定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等政策制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察、建立欠薪台账及“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件、开展联合惩戒、定期调度等综合举措,使监察执法、联合惩戒、信用约束、曝光亮丑、舆情监控成为常态,累计清欠农民工工资2.9亿元,清欠率达98%以上。

  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强化劳动合同备案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及用工行为,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建立健全了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矛盾风险,全省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708件、仲裁案件1481件,结案率达到97.5%,为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和谐青海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社扶贫成效明显: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坚持把脱贫攻坚当成人社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适时安排部署人社扶贫工作,出台打赢人社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1+3”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性文件14个。持续推进转移就业脱贫攻坚行动,广泛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送服务”专项行动,打造“青海拉面”“枸杞采摘”等劳务品牌,鼓励劳务经纪人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全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88万人、技能培训7112人次、自主创业131人,超额完成了年度扶贫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为11.78万重度和中轻度残疾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893万元;全省25.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范围,大病医保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出台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扩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面,形成了社会保险防止致贫返贫的工作合力。

  制定并落实贫困地区人才人事倾斜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为加快贫困地区脱贫奔小康步伐、构建“三农”新格局贡献了人社力量。

   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认真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部署要求,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了以“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为主题的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年内清理证明事项31项,疏通“堵点”问题17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160项,省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承办率达82%。先后3次开展全省窗口单位明查暗访、“回头看”和专项整治,通报并整改问题121项。

  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工作,开通“青海人社通”“青海人社”APP,实现查询就业、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信息部分业务功能。启动了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省本级和3个地区实现通过“青海人社通”APP申领电子社保卡。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实现互联网和APP自主认证。就业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三合一”全面启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增强。

  “12333”全年受理答复电话咨询15万人次,厅长信箱搜集受理、回复各类网络舆情、投诉信件1135件,办结率达到96%,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砥砺奋进惠民生 就业创业促发展——2018年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综述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我省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健全新形势下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深化创业带动就业,在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确保了全省就业的稳定局势。2018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