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整改问题126项生态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14.06.2017  13:08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近年来,格尔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四个转变”,着力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积极推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切实推进污染治理,努力提高环境执法水平,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自2014年以来,上级环保部门先后3次督查格尔木环境保护工资,排查出各类问题145项。在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下,目前已整改126项,全市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三年来,格尔木先后开展了格尔木炼油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青海西豫等一系列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环保项目,累计投入资金约23.3亿元,切实推进了全市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

  结合格尔木实际,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与全市28家环委会成员单位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积极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从严投资审核,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同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要求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针对已经存在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积极督促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等问题的项目加快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对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取缔。截至目前,格尔木市环保违规项目已全部清理完毕。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格尔木深化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要求污染物排放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处置超标排放行为。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禁在禁燃区内销售、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并积极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对市区内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淘汰或改造。加大对“黄标车”限行和淘汰力度,加大对禁行区域的执法检查密度,确保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进程。

  完成了水源保护区规划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面检查饮用水源地附近的输油管线运行状况进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国家规范设置一定数量的地下水观测井,制定观测方案,定期监测,近年来格尔木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

  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胡西兵告诉记者,201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40余起,处罚金额总计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