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一行到省民宗委调研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7.05.2019  18:51
5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带领调研组,到省民宗委调研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进行考察。 座谈会上,省民宗委副主任刘华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突出思想教育引领、创新加强依法治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步伐等6个方面,汇报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并就调研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座谈。       刘同德充分肯定了我省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全局工作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统战、民族、宗教、藏区工作的一系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加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国家战略相融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在全国树立了“南看云南、北看青海”的标杆。全省创建工作思路清,方向明,作风实,效果好,呈现体制机制健全、思想教育深化、创建形式新颖、治理能力提升、考核体系健全五个方面亮点。他强调,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八个坚持”,始终保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正确政治方向。 二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共同责任。 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把学习掌握条例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条例培训力度,办好各类培训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使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推动条例各项内容落地见效。       调研组赴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东兴社区居民委员会,实地调研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