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积极部署汛期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08.05.2014  08:47

   对迟报谎报瞒报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青海新闻网讯  省民政厅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的今年汛期我省局部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高温热害、洪涝、风雹及地质灾害,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防患于未然,积极部署汛期救灾应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提早安排部署,层层建立救灾工作责任制,完善灾情会商,健全联动机制,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对于达到启动《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条件的,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必须在1小时内报省民政厅。灾情发生后,要视情及时启动预案、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调集救灾物资,及时就近为灾民提供食品、衣被、饮用水、医疗服务和临时住所,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同时,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地灾情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作者: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