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中院召开两级法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学习培训会

02.04.2019  00:51




        3月26日,海东中院在化隆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学习培训会,两级法院指派刑事审判工作的部分领导、刑庭庭长及刑事法官参加培训。就化隆县法院对马某华等八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庭审进行了观摩旁听,后中院组织六县(区)法院刑事主管院长及庭长、刑事法官召开“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学习培训会,中院刑庭庭长祁昌生在会上组织学习了全国、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精神传达提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助配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关于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受理核查移交反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要求所有刑事法官准确理解政策、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做到罪刑法定原则、罪责相一致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三项规程。之后各法院对审理涉恶案件的经验及看法作了交流发言。

        中院马文祥副院长就第一季度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我市审理“涉恶”案件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存在的十个方面的问题做了专题讲座。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对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此次培训会结合观摩学习,既总结了工作,又交流了经验,学用结合,提高了认识,理清了思路,为下一步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打牢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