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

12.07.2018  10:31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海东市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据了解,海东市总工会在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时,把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其中,做到了同部署要求、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工作和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市总工会与六县(区)总工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集体协商目标任务。同时,根据基层工会干部兼职多、流动快、具体操作能力弱的实际,市总工会以“下接办”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面对面开展工作指导交流。按照“组织好、培训好、发挥好、管理好”的工作思路,注重聘请律师、劳动保障人员、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工会干部担任指导员,努力提升集体协商专业性和规范性。目前,聘任的集体协商指导员已达27名。

  此外,市总工会每年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企业调研为载体,检查、督促落实集体协商工作,通过建议、提案进一步推动“三方机制”发挥作用。省、市领导利用“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等活动,不定期深入企业,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目前,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1661个,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1532家,建制率92%,已建会百人以上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