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诉前检察建议见实效

21.11.2017  11:25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互助县检察院和化隆县检察院就辖区内存在的欠缴土地出让金、生态环境等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后,对四家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则逐级上报批准后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今年7月,市检察院、互助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工作中发现,新疆西部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互助分公司在互助县塘川镇五下村陡坡沟开采石膏矿后,未采取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导致大面积地表裸露,弃土乱堆乱放,当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互助县检察院在收集了相关证据后,于10月24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该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行使行政监管职责,依据我国矿产开发的“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提出恢复治理方案,责令相关责任人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互助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国土资源局在收缴土地出让金方面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2016年9月7日,青海某农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互助县农业示范园区9777平方米的开发权,并与该县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受让人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合同签订后至今青海某农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仍欠缴65万元土地出让金及相应违约金。在核实了相关事实后,今年11月6日,互助县检察院向互助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行政职责,将青海某农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应违约金予以追缴,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2012年9月,化隆县牙什尕镇参三村村民马某以青海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义与化隆县群科镇雪什藏村村委达成口头协议,承包该村达尕滩的土地用于种植、养殖。之后,为了修建牛羊育肥基地,马某在未办理任何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3年2月起在该土地上修建办公区、生活区及牛羊圈棚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导致190.5亩农用地被破坏,其中一般耕地114.8亩,天然牧草地75.7亩。2015年11月24日化隆县国土资源局对青海省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马某及部分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罚款,责令马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被破坏的土地至今未得到修复。2017年9月,化隆县检察院先后两次到群科镇雪什藏村达尕滩进行实地查看,建筑物大部分已被拆除,房屋主体尚未完全拆除,建筑垃圾仍在堆放,被破坏的农用地尚未采取任何恢复措施。

虚构合同骗贷 二被告人获刑
  青海新闻网讯 青海某钢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Qhnews.Com
湟中6所学校收到上万本爱心书籍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4月21日,Qh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