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对问题线索实行闭环处置

15.10.2018  07:59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的流转效率、利用率、贡献率,湟中县纪委监委创新思路对问题线索实行“闭环”处置,突出了问题线索在执纪审查工作中的关键核心要素,打牢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础,使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同步提升。

  重源头归口,把牢“采集关”。为避免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流失,信访室严格统一登记和归口管理,对信访受理、上级交办、下级报送、各方移交和办案中发现的线索集体分析研判审核,把牢了统一入口关、分类归口关、封口采集关,实现了闭环规范运行。

  重处置分解,畅通“分流关”。信访室以集体分析研判、审查、筛选机制,对问题线索精细分解、严密处置,夯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线索基础,严格根据问题线索的属地、性质及复杂难易程度等进行分流,强化逐级审核、分线流转、分级办理,实行签收移交制度,做到当面交接签收,并对各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确保转办分流及时、准确、规范。

  重精细管控,严格“处置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同一反映对象的新线索经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复核后合并处置,避免重复核查。对分办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全程跟踪、定期督办,采取随机抽查、口头提醒、电话督促、下发要情专报、“对账”等方式,强化对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严格处置关,确保线索件件有着落,环节个个有留痕,有迹可查。

  重研判总结,做实“反馈关”。积极把握线索规律特点,注重研判总结,建立立案回告和办结反馈制度,定期了解办理情况,每月填写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动态统计表,做实做细反馈关,为后续关联信访举报处置情况及统计分析提供依据,并定期向县纪委监委主管、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报告。截至8月底,共收到102件问题线索,处置问题线索102件,立案查处3人,组织处理14人,并依法向实名举报人履行告知义务,案件回访率达100%。